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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管理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9-12-27  点击率:

 

 

 

 

中共山东管理学院委员会文件

 

 

鲁管院党发〔201969

 

 

 

 

 

关于印发《中共山东管理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中共山东管理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学校2019年第36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山东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91224

 

中共山东管理学院委员会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试行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感紧迫感,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校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委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具体职能作用,各党总支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学校党委书记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严格履行分管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具体抓、抓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小落实;广大党员要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责任内容

(一)学校党委

 1.领导班子责任:

学校党委是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1)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统筹谋划部署。每年年初召开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制定工作计划,作出安排部署。每学期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3)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好“总开关”。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政治纪律的各项规定,党员要做到“九不准”,领导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要教育和督促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听党指挥。

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督促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6)严格干部选拔条件、程序和纪律,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建设一支政治强、懂教育、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高素质、专业化领导干部队伍。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严格监督和管理干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8)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管好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服务,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9)深化作风建设。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持续深入开展作风整治,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诫勉纠正,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建工作、联系意识形态工作、联系班级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党员干部经常深入基层,发现和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师生利益。

10)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实行重要情况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等制度。严格“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决策程序。

11)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坚持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制度,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制度制定可行性论证、合法性审查等机制,不断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分类排查廉政风险。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督查考核等工作。支持纪委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听取汇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支持纪律审查,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主动接受校纪委对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强化纪检监察力量配备,重视队伍建设,关心干部成长。

13)加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督促落实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智慧和力量。注重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好党外代表人士,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加强对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的研判,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不断深化党外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认同和对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拥护与支持。

14)加强和改进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健全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群团组织的制度,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支持群团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推进党的群团工作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

15)加强对离退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党组织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离退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

16)落实责任制度。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党建工作和学校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委书记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是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

1)履行第一责任人领导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涉及人事、资金和资源等重要权力运行问题、党务政务公开问题、纪检监察改革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等,亲自过问把关,认真组织研究解决。

4)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重要问题的研究分析、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促。

5)亲自处理重大群众来信来访事件。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和学校纪委查办的大案要案,亲自督办。

6)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专题会议1次,分析研判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和落实相关工作。

7)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班子成员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

8)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同班子成员、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督促履职尽责。对发现班子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约谈提醒;对各党总支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9)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0)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带头接受和支持学校纪委、群众等的监督。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及时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汇报,支持学校纪委依纪依法办案。

11)每年带头如实向省委组织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12)每年按规定向省委教育工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领域主体责任负主要领导责任。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学习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校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

2)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督促检查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院(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等具体措施,抓好落实。

4)经常与分管部门和联系院(部)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及时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提出廉政要求。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

5)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主动接受学校纪委、群众等的监督。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在分管领域和联系院(部)办案。

7)每年如实向省委组织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8)每年年底向学校党委报告履行领导责任情况。

(二)学校纪委

学校纪委是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者、检查者、协助者,对落实主体责任负监督责任。

1)坚守党章赋予的三大任务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督促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党委工作部门落实职责范围内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按有关规定提起问责。 

2)落实学校纪委自身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抓班子、带队伍、做廉洁自律表率。落实“一岗双责”,构建纪律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管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内控体系。选优配齐纪检干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四铁”队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严肃查处,对不担当、不负责的坚决调整,对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违纪行为零容忍,从严惩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承担学校纪委自身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工作。努力打造校园廉政文化精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三)党委工作部门责任

党委各工作部门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职能部门,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职责范围内主体责任负具体工作责任。

1.党委办公室责任:

1)协助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

2)协调配合落实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

3)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会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督查工作。

4)组织安排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活动和会议,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5)坚持和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现代大学内部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6)把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纳入党内制度统筹安排、审核把关、监督执行。

7)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党总支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

2.党委组织部责任:

1)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抓好校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制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

2)严明组织人事纪律,选拔、调整和任用干部充分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抓好校内处(科)级干部队伍建设,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着力培养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4)把党员干部党风廉政监督纳入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统筹安排,检查考核。

5)监督各党总支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规定,指导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6)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开展抽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的干部提出处理意见。

7)组织开展好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并加强结果运用。

8)加强党建理论研究,打造党建工作特色品牌。

3.党委宣传部责任:

1)加强理论武装,推动党员干部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理论基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党员干部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牵头协调全校意识形态工作,抓好指导、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推动单各党总支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牵头开展全校思想政治工作,做好规划、安排、检查、总结等工作。

4)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纳入整个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安排,督促落实。

5)做好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党总支中心组按时组织相关学习。

6)加强学校网站、官方微信微博、新媒体中心、广播站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宣传阵地建设,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注重宣传学校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展成效和正反典型,做好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工作。

7)加强校园文化规划建设,推进大学文化传承创新,宣传廉洁理念,形成良好政治生态、文化生态和价值导向。

4.党委统战部责任:

1)密切联系统战成员,加强对党外人士的廉政教育,引导统战成员中的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加强和改进党外政协委员、党外人大代表的推荐工作,完善相关机制,防止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产生过程中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3)发挥党外人士监督作用,认真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民主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4)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统筹做好学校民族宗教工作。

5.党委教师工作部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学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2)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不断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

3)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

4)牵头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评价,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到教师入职、聘岗、培养、考核、晋升等环节。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将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设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6)统筹教师的思想引领和管理服务。

6.党委学生工作部责任:

1)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大学生在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中汲取营养,培养爱国情怀、劳动精神和创新精神。

3)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4)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引导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健全和完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配合安全保卫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学生安全稳定形势,维护学生稳定。

6)组织开展大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等国防教育活动。

7)组织开展大学生法治、国家安全、保密、维护政治稳定、治安保卫、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

8)加强山东管理学院易班建设。

7.机关党总支责任:

1)协助学校党委落实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协调机关各部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2)加强机关各部门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落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推进机关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

4)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好监督考核工作。

5)发挥机关党组织的示范作用,引领全校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6)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7)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经常性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基层延伸。

8)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不断完善和创新机关文化建设机制,建设廉洁型机关。

(四)院(部)党总支

院(部)党总支是各院(部)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对本院(部)落实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外,着重强化政治领导、政治引领、政治把关、教育引导和管理监督,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党总支书记是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承担其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职责尽责,切实负起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把主体责任延伸到各党支部、科室、教研室等基层单位。

(五)党支部

1.党支部责任:

党支部是具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组织者、实施者、执行者,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要求外,重点履行好落实、引导、教育、监督、管理责任。

1)突出政治功能,宣传贯彻执行党的主张、决定,团结动员广大师生群众,推动学校改革发展。

2)落实好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针对师生群众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落实好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师生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创新党员管理手段和方式,切实提升党员管理科学化水平。

4)落实好群众工作。密切联系师生群众,经常听取意见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师生群众正当权益。

5)严格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领导干部讲党课和过双重组织生活等组织生活制度。

6)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师生完成学习、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

2.党支部书记责任:

全面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和支部党员大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保证完成上级党组织提出的各项任务。

2)抓好党支部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定期报告通报工作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向党员通报党支部工作、发挥作用情况,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在党支部落地生根。

3)督促指导支部其他委员开展工作。

3.党支部委员责任: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分工,主动支持配合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协助支部书记抓好支部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积极了解、分析党员思想状况,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4.党员责任:

1)全体党员在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外,要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立足岗位实际,主动为师生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优异成绩。

2)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党员、干部行为规范,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3)党员教师要发挥专业优势,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对青年教师传帮带,指导学生成长成才,争做“四有”好老师,争当“四个引路人”。

4)党员学生要爱党爱国爱校、向真向善向美、勤学修德明辨笃实,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委员和主要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对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和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办公室。

(二)强化督查指导。运用调查研究和专项检查等方式,由学校领导带队,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开展经常性随机性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责令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健全考评机制。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年度考核结果中。

(四)严肃责任追究。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完善问责制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管党治党重视不到位、履职不尽责的,及时诫勉、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以问责到位倒逼责任落实到位。

(五)严格报告制度。每年底,学校党委按规定向省委教育工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各党总支向学校党委述职述责述廉时要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山东管理学院办公室

201912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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