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
工作职责 |
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山东管理学院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机关党委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党的基层组织,对所属党支部负有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组织机关党员、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
三、抓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四、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党支部的创建工作。
五、负责机关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接收、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六、抓好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
七、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抓好党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做好服务工作。
八、按照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九、协助学校党委组织部做好机关科级干部推荐、考察工作;负责机关党内先优评选推荐工作。
十、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关心机关党外人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十一、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机关支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关注教职工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十二、领导机关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支持他们依据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十三、指导督促机关党委安全保密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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