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
工作职责 |
机关党总支工作职责
机关党总支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一级党的基层组织,对所属党支部负有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能:
一、宣传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校党委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组织机关党员、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
三、抓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四、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党支部的创建工作。
五、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接收、审批新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六、抓好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总支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
七、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抓好党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做好服务工作。
八、按照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九、协助党委组织部做好机关部门科级干部推荐、考察工作;负责机关部门党内先优评选推荐工作。
十、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关心机关党外人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十一、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机关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关注教职工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版权所有:山东管理学院机关党总支
Copyright www.sdm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